好友(女)离婚后结识了一位男子,同居后才发现该男子已婚,提出分手遭到男友手机偷拍的色情照片和做爱录像威胁。鉴于好友职业为教师,比较特殊,顾及到社会影响,五年来被迫与之来往,现已下定决心要解除这种关系,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又没有证据,无法告发,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能帮帮忙吗? 如果刘律师有电话请发到我的QQ:327347087 万分感谢! 祝春节愉快,合家顺心!!!
对方属于侵犯公民名誉权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只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才能使自已彻底摆脱烦忧。
2008-11-04 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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