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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房产公司的出租合同未到期,房屋售出,今年房租别人有的优惠我都没有,这合法吗??

咨询者 : zjflower - 北京     时间 : 2009-05-22 05:55:02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皖宁房产公司在2008年4月30日签了两年的租约,租金40元一平米,租金三个月一缴。今年的租金涨到65元,有一个优惠政策是,全年付清优惠8块,有品牌授权优惠5块。我所租的门面在上个月已出售,现在皖宁公司以房屋已出售为由,说我不能享受所有的优惠,请问这合法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虽然已经出售,但不影响你们的承租关系,你依法可以获得该优惠政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2 09:42:15

周光成   [江苏]    13064938045

这可能要分两个方面: 一、你所租房屋在出售时你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以原合同条件承租到合同期满。 三、皖宁公司既已经将门面房出售,他怎么还有权和你谈优惠政策。

2009-05-22 09: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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