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A公司签订有劳动合、2009年被A公司派遣B公司工作,工作期间的工资一直由A公司发放,。期间共拖欠我们5个月的工资末发,2011年6月底B公司因故仃产,我们被调回A公司工作,但是在B公司工作时拖欠的5个月工资确没有发放,A,B两家公司都不想承担。我们想审请劳动仲裁,但不知把哪家公司做为诉讼对象最合适? 请求邦助 谢谢
应该由A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2011-02-25 09:17:33
A公司。
2011-02-25 09:19:03
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确定的单位赔偿。在岗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2011-02-25 0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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