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经介绍认识不久订婚,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钱6万元加“三金”,男方经介绍人撮合给付了5万元加“三金”;可是从此之后女方对男方便不理不睬,电话不接,QQ不聊。问其原因,只说身体不适。过了年后便离家出外打工不知去向。于是男方想要退婚,请问彩礼钱还能否要回?我国法律对未婚的彩礼返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应予退还彩礼,追讨无果,起诉处理、
2011-02-25 10:27:11
可以起诉要求退回彩礼。我国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规定了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彩礼应于返还。
2011-02-25 10:41:09
给付彩礼应以结婚为目的。本案中,由于女方的行为,你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可与对方协商返还,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1-02-25 10:43:33
不可能涉及这个问题。沿用司法解释是酌情返还。建议运用不当得利原理。按诈骗报案
2011-02-26 1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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