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市渝北区石船镇石龙村3社,农村户口,是初婚单生,现年41岁。2007年与离婚的小韦(现年40岁,是非农业户口)办理了结婚证,小韦原有一个男孩15岁。我们结婚后于2010年1月1日在家生育一男孩,取名叫陈金华,没有办理生育证。现在,孩子有出生证,我们可以将孩子上到我的户口上吗?我该如何办理?请帮忙!
您好,建议咨询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
2011-02-25 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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