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问:爷爷过世很早,奶奶下面有两个子女,姑妈在1994年的时候又过世,后来3年后我的爸爸也去世了,前几年奶奶也过世了,后来通过邻居,我们才知道,在奶奶过世前,姑妈的儿子带着奶奶,叫上两,三个邻居去到律师楼做了遗产继承证明,这么多年来,表哥也没有和我们提过这个事,奶奶的房子现在也是姑父在居住,我想请问,像这样的关系,我们其他的姐妹,有权利分奶奶的房子吗?我应该怎么样做呢?有这样的一张我们大家都没有见过,也没有直接提过的遗书,我们其他的姐妹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谢谢给我意见!
如果该房屋是你爷爷奶奶共同的财产的话,你奶奶只有权利以遗嘱的方式处理一半的份额,其他继承人仍可以继承另外一半财产。 如果该房屋是你奶奶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利全部处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19 15: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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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9 13: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