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西省永丰县人.1月31日我和同学在江西樟树遭到4个人持刀抢劫(犯罪嫌疑人均是樟树人),共被抢走价值5000余元人民币的物品和4000元现金. 抢劫之后我们报了警.我们在樟树报案时从当地警察的说话口气中发现这有的警察好象和抢劫犯很熟的样子,当我们说到抢劫我们的人中有一个绰号叫"疯子"的人时,这时有个警察说:"原来是"疯子"抢的啊".让我在派出所都感觉不到安全感.我们怀疑当地警方不会去抓人. 2月24号樟树刑警队打电话说抓到一个抢我们东西的抢劫犯,要我们过去那边处理,我们怀疑樟树刑警队是骗我们过去樟树.如果抓到的那个真是抢劫我们东西的犯罪嫌疑人,要是我们不过去樟树,那个犯罪嫌疑人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吗?属于政府部门的刑警队会可能是骗我们过去樟树对我们不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