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后来,A认为房屋不是很理想,想解除合同。刚好C想购买这房子,A、B、C三方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C支付A交付的定金,A与B解除合同,实现C与B签订买卖合同,A从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退出,《三方协议》变更由三方另行签订协议。同时,因为A在买房子时还支付了中介费,A与C签订了《二方协议》,约定C在支付中介费的情况下,A与B解除买卖合同。三方协议与二方协议已经履行。后来,C有反悔了,以A欺诈为由要求解除《二方协议》并退还中介费。C的行为是否能得到支持或C以何种理由起诉才能得到支持?
三方协议实质上是合同概括让与协议。如果三方协议签订在前,则A已经脱离了买卖合同,无法再以解除其与B的买卖未交换标的去签订二方协议。如果是同时签,则“二方协议”具备效力。
2011-02-25 13: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