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家养了一只成年金毛,有一个外地人看上了,像我姐姐买,我姐不同意。后来这个人趁我姐姐把金毛给她外婆看一会儿,不在家,以300远的价格把狗买了下来。我姐姐去要的时候这个人说拿回去的话要5000。我们告他有胜算吗?应该算欺诈的吧……因为我姐姐的外婆不懂狗……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2011-02-25 17:3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