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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60091 - 天津     时间 : 2011-02-25 19:18:51    状态 : 已解决



我和我大哥原来各有三间地基,为了照顾母亲,我们各自从自己的三间地基中给母亲让出一间,我母亲在我们让出的这两间地基上盖了两间房。当时我二姐因离婚后无处住,居住在娘家,1989年她抱养了一个女婴。后来母亲有病时,我二姐问我:如果母亲去世后她是否还能居住?我答应她可以居住,但条件是不能私自买卖或者转让房屋,如转让须与兄弟商量,并且把母亲照顾好。因母亲年老多病,我二姐与母亲一起居住,所以我用二姐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随后母亲就去世了。 我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共兄妹六个,我二姐在去年因突发心病去世了,但她抱养的女婴已经成年。母亲的两间家产应当怎样继承?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志嘉   [广东]    13510000181

您好,两间房应由您二姐的女儿继承。

2011-02-25 19:35:41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在没有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您二姐的房屋由其继承人继承

2011-02-26 0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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