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3年了,孩子当初判给我了,3年她母亲没看过孩子一回,也没给过一毛钱,现在孩子病了,去北京手术,花了不少钱,我想知道这些钱能和她要点吗?自己负担快支撑不住了,我曾和她们家联系过,她们家里说没钱,说她在外面打工,也不给我和她联系的方式,就说帮我问,可是总叫我等,我该怎么办?有法律规定能不能告她呢?告她能要出来钱吗?迷茫中,谢谢帮帮我
子女医疗费双方都有承担的义务,你可向对方主张医疗费一半的支付义务。
2011-02-26 09:18:16
离婚了,父母的抚养义务还在,对方应当承担孩子必要的治疗费用。
2011-02-26 09:59:39
可以通过法院告他,提出你们合理合法的依据
2011-02-26 15:53:52
可以要求支付孩子的费用
2011-02-27 1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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