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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能强行解除合同吗? ?

咨询者 : xinyu0517 - 江苏     时间 : 2011-02-26 09:15:26    状态 : 已解决



三年前我与合伙人共同投资60万元办了一个小作坊,但是一直因为用的我哥的多余厂房,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去年因为资金短缺,一直停产并亏损至今。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要我返还他的全额投资,而且不承担亏损,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当时定的合同也没有提到散伙的事项。因为我的投资比他多,我还想再生产来减少亏损所以不想解除合同,我有法律依据吗?我能要求他和我共同追加投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另外就算散伙我现在也没有办法筹那么多现金给他,最近协商不成他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另外如果他起诉我,我能打赢这个官司吗?我的QQ564827154 谢谢您了 !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耿志群   [江苏]    13401340819

如果是合伙,应当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不存在退伙后退钱的情况。 <你也可加入免费常州法律咨询QQ群(140491280)提供更详细解答。>

2011-02-26 17: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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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合伙人应当企业的亏损承担责,他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如需更详细的回答,可电话咨询或QQ:269259898.

2011-02-26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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