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20多年,婚后户口一直在父母家,父母房子拆迁时分给我一套使用权房子,我与开发商签有租赁协议,享受租住权。现在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打离婚。请 问:这套房子是会有一半财产属于我丈夫吗?我如果不想让他得到,把这个房子公证成我父母的,可以吗?
你们对该房屋部享有产权,你丈夫及自然不会得到一半的产权。若要改成你父母的名字,得开发商同意方可。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3 13:03:46
租住权并非产权。按您的意思,房子现在的权属并非归你,而是归开发商,您只是承租人而已,对该套房子不享有什么利益。 您完全可以跟开发商协商把承租人换成您父母。 最好能看一下您的租赁协议,会比较清楚。
2009-05-20 21: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