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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理赔?

咨询者 : fa183124 - 山东     时间 : 2011-02-26 13:12:32    状态 : 已解决



我朋友在2010年12月份在车管所规定的保险营业厅上午10点买的交强险,当天下午在去挂牌的路上出事故了。保单上特别约定到次日0时生效,有异议去仲裁委员会仲裁。 请问保监会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即时生效用在这案子上是不是合适。再就是有异议去仲裁委员会是不是霸王条款。我可以在法院立案吗? 我朋友应该怎么索赔呢?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如果没有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那么这个争议仲裁约定是无效的,你可以去法院立案。如果你缴纳了保费,那么应适用即时生效的约定。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你们可以向保监投诉,也可直接到法院诉讼维权。

2011-02-26 13:25:44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

2011-02-26 14:36:46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保险单上一般都是约定仲裁的。你可以申请仲裁。

2011-02-26 17:07:34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对于交强险保监会在200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即时生效完全可用在本案中; 有异议去仲裁委员会是争议救济渠道,是双方的意思自治不违法;但如果没有具体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那么这个争议仲裁约定是无效的,你可以去法院立案。 如需委托可联系我。

2011-02-26 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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