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律师,你好!我家的房子以前是老公公的名字,我们结婚以后购买了产权,后到公证处做了赠与公证,公证书上写的是赠与我老公一人所有,后产权证上改成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我老公公人已经不在了,请问这个房子如果我老公要是卖的话,需要经过我同意并签字吗?如果我老婆婆想主张收回的话,她有这个权利吗?
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处分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2011-02-26 14: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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