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年我认识一个女人,然后订婚,最后该女人说是性格不合适,提出分手。而且以曾经同居的理由拒绝退还订婚礼金,请问这样是不是合适呢?订婚前就是同居关系,谢谢你的帮助
你好:男方可以主张所给付的彩礼。
2011-02-26 16:46:29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011-02-26 17:00:53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你可追要彩礼,如需委托可联系我。
2011-02-26 18:56:33
2011-02-27 19: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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