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九月28日进公司的,公司一直没和我们签合同。因为年前有员工被炒,也是没签合同,他们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劳动局下令让我们公司整改,老板让我们签合同,但是要个人去交社保(公司出现金),我们让公司交,老板说公司还欠十几万社保不愿意公司交,就把我们辞了。我们该得到什么补偿?
你们可以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补缴社保。
2011-02-27 16: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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