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和继母共同继承两房屋,简称A、B两处吧,当初立有协议A归我B归她和她孩子,不过在公证处继承的时候出了问题,继母带有一孩子有权继承A,但公证处办理不了这个(继母代替那未成年孩子放弃A房产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如果在公证处那继承的话,A房产本上就得有我和那孩子的名字,我不想这样。所以想要去法院要求调解或者审判。我该怎么做,怎么去,或者说怎么提起诉讼
双方商量好,可以到法院判决一下就可以了。
2011-02-26 17:41:10
像你这种情况可以不经过公证,而通过法院解决这一问题。 详细可以电话咨询。
2011-02-28 1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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