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信用社贷了五万元,他用的工资证明是一家行政单位出具的虚假证明(他不在这家单位工作),由我作的担保。但是最近这位朋友玩失踪,我想知道,我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出具假工资证明的单位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要承担还款责任;你朋友承担还款责任,但不构成诈骗
2011-02-26 21:26:44
你要先承担担保责任,然后可以要求单位将你朋友的工资给付给你用于抵债。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e-mail:zsb890604@126.com
2011-02-26 2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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