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签订内容为“办公室主任”,实际工作是行政部经理,公司是否属于违约,应该赔偿?合同中只写了:劳动报酬依据甲方的薪金制度确定,可是的薪金制度我也不清楚啊。
答:劳动合同存在不明确的地方,工作岗位也与约定不符,这种情况可以跟单位协商变更和补充,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1-02-26 21:19:59
你好! 不存在赔偿问题,你可以跟公司协商变更岗位和薪金。
2011-03-01 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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