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大家好!我想咨询您点问题。 我家在农村,现在农村改造。我家房子西侧有一块空地,空地的西面就是道路。开始是坑,然后我家就拉土把那块地填平了,在周围还砌砖了,和我家的院子是一样高的,平常用来种点蔬菜。现在农村改造,我们可以以那块地要求赔偿吗?有没有这样的相关法律,就是这块地,我家使用的时间较长了,所以就归我家了呢?我家的宅基地本子上没有那块地的相关说明,本子上说我家的西面就是道路的。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我们那里拆迁很不符合百姓的利益,有了房就没有花的了。楼房的道路和停车位,停车位的倒车位置的面积都要从百姓的房子的面子里减掉,这个合理吗?所以很多人都不想签。村干部总用别的扣押的钱来要挟群众签字。有什么办法来解决吗? 我现在在北京学习,家乡是河北的。 谢谢您。
你家对该土地进行了改良和改造,依法对其享有使用权,在农村改造中,应该对于你家进行征用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7 09: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