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个开煤炭车的撞了一个学生,煤炭车付主要责任,他(煤炭车)走错车道,当时是把人送到医院,第二天他就去活动人计关系,说没事,叫这个学生出院,第二天就停药了,第二天早上这个学生喝点酸奶就吐了,医生也这样说没事可以出院了,可是这个学生真的没好,今天是第三天,脸还是发肿。他叔叔今天看到他舌头被牙撞伤,牙也掉了一个。学生家要球转院,煤炭车主不同意,最后去找了医生,医生才开了个住院单,可是不见他人,问他怎么办,他说他没钱,在找钱其实这是他的借口,住在医院急诊二天,他就带了好几个人去,要球这个学生出院,他是本县城的人,当然认识一些当地的官员,这个学生是山村人,当然没什么后台哟,现在学生家里自已拿钱才住进了住院部,难道现在的社会真的是人计关系大如一切吗,尊敬的陈律师:请你给我提示一下,这事该怎么办好吗????谢谢你,你会回我吗?
受害人应该依法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7 09: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