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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租屋被盗,财产损失一万多,房东有部分责任吗??

咨询者 : mujin0321 - 北京     时间 : 2009-05-22 11:33:12    状态 : 已解决



案情是: 本人自08年五一期间购入一台新笔记本电脑,因为担心房门锁不牢固,再三跟房东反映要求换锁,但房东说不会有问题就没换。我住的那栋有6层,最顶上是平台,平时没锁平台门,我是住在第3楼,房东不住在这栋。 可坏事还是发生了,09年4月中旬本人出租屋发生了盗窃,事情的经过是:本人有两台笔记本电脑,其中另一台在网上登记了出售,信息发布后有位买主说要来家里看电脑(没想到这个人是个骗子小偷),他看完电脑后说要去取钱就走了。1小时后他趁我不在家,撬开了我的房门锁把我室内价值1万多的财产偷走。我想如果不是锁不牢固,小偷也没那么容易得手,所以想请问各位律师,这件事情房东该不该承担部分责任?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1、不知双方租赁协议是如何签订的,是否包括财产保管相关事宜?若有,又确因房东锁不牢固造成电脑被盗,应负一定责任。 2、房东说不会有问题和出了问题他承担责任并非同一意思表示。

2009-05-22 11:46:03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原来没有约定房东有保管你财物的义务的话,你不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2 17: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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