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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上如何界定第三者?

咨询者 : fa183997 - 天津     时间 : 2011-02-27 20:46:37    状态 : 已解决



我男友和他女友去年3月分手.(当然他们没有结婚.只是恋爱关系.)同年8月我们开始恋爱了.可是那前女友不知道为什么非说是我把他们拆散的.所以把我以第三者冠之.这算不算污蔑?她还给我家打骚扰电话.还找到我家,扬言要自杀,还要在网上散布信息.这算不算骚扰?我手机留有她的信息,能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他们还没有结婚,就就有权利和你男友自由恋爱,你不属于第三者,你的地位是合法的,他女友对你的行为属于侵权,你有权报警要求制止其违法行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7 21:22:25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董杜骄   [北京]    13651278613

你不是第三者。第三者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你可以名誉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2011-02-27 21: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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