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 去当地社区医疗站补牙医生说要烧神经 完成之后说第二天来找他看一下填充在牙洞处的固体物质会不会掉落 第二天来了等了很久没有看到他人 我就去当地的正规大医院简单的让医生看了一下 没有用到医疗器械 医生说封闭的固体没有掉落 并说烧神经有2天和4天的两种区别 所以便没有帮我取出 之后过来一天我去另外的诊所取出 医生说失活剂外泄 把牙龈烧的坏死了 牙龈不可再生 之后我家人去找当地社区医疗站的医生理论 那个医生说牙龈烧了还会再长出来 下午我又去找她理论 她又说是我第二天没有去找她 是我自己的原因导致的 可是我当时去了根本就没有见到她 她说她在别的屋子里等我 我感到十分怀疑 还有一个和她认识的医生也帮她一起这样说 我觉得他们既然认识 就有可能串通起来帮她逃避责任 之后没说几句话 那个医生就不说话了 一直是另外一个医生跟我说 后来他们主任过来了 说这个事儿他承担 说给我把牙免费补好 并说 失活剂外泄属于正常的意外现象 并不属于医疗事故 并说即使打官司也不一定得到我想要的结果 并一直不让我和那个给我看牙的医生沟通 那个医生也一直沉默当做没有看到我 这事儿我去过几次了 一直没有解决 我觉得给患者补牙就是医生应尽的职责 并不属于赔偿的条件 她伤害到的是我的牙龈 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么? 还有 既然牙龈受损坏死是不可恢复的 那这属不属于是人身损害? 虽然我的年纪小 他们觉得我好骗 但是我想要一个公平的对待和补偿 我不想就这么被他们敷衍的不了了之。请大家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