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与出租车相撞,汽车以每小时64公里的速度在限速40公里的公路上行驶。 原告住院10天,在家养伤45天。原告为单位职工,因事故请病假,为扣工资,误工费能否得到赔偿?需要什么凭证? 被告自始至终态度恶劣,不情愿赔偿,可否索赔精神损失费?最高可索赔多少钱? 护理人费,营养费如何计算?
1.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需要伤者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2.如构成伤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3.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按照其实际收入计算。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2 22: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