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已经结婚证。买了房子婚前交清房款。发票也是女方的名字。婚前的。房本写的女方名字婚后下来的。交房收据共两张,【一张是女方名字,另一张是男方名字还有女方名字和女方身份证号扩在里面】婚前交清。结婚一年后男方病故。没有遗嘱。请问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吗?他家人可以继承吗?谢谢【补充。房款是双方的。】
房子算婚前财产,属于女方的,但男方出的钱是需要补偿的
2011-02-28 07:53:23
答: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011-02-28 08:18:19
说的不是太清楚
2011-02-28 09:11:45
是女方个人的。Q Q1508661101
2011-02-28 09:54:27
交房收据共两张,【一张是女方名字,另一张是男方名字还有女方名字和女方身份证号扩在里面】婚前交清。所以,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房子是双方的共同财产。男方家人有权继承。
2011-02-28 15:43:41
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男方的出资可以作为垫款.
2011-02-28 18:05:50
你好!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家人无权继承。如果男方家人有证据证明房款由男方的一部分,女方只需要给男家人房款补偿。
2011-03-01 17: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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