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辽宁锦州人,2011年2月26日早上我弟弟驾驶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在阳光金属回收公司以北不远处,《这条路是双向四车道而且道路中间有隔离带》突然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桑塔纳车飞过隔离带横在我们这侧车道上,由于距离太近刹车已然刹不住撞在桑塔纳车前轮处,人从车上飞过造成这起交通事故,现在我弟弟在公安医院住院治疗,我想问一下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如何赔偿我弟弟。谢谢!
如果属实,桑塔纳车全责。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11-02-28 08: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