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现在在一个楼盘买了一套在建抵押房,交了定金,认购书签好了。售楼小姐说在15个工作日内会去当地房管局和银行去解押。但是认购书上写着我必须在15天之内付清剩余房款后再签正式买卖合同,否则就算我违约,定金不予退回。 我现在担心就是 1 如果开发商不能再15个工作日将房子解押出来,而我又必须给清剩余房款,不然就是我违约,定金不予退回。我该怎么办? 2 开发商顺利解押,我交房款,签署正是买卖合同。这期间我需要注意什么?
1、该条约定对于你来说是显示公平的,你有权要求撤销对于你权利的限制,如果开发商不能再15内解押,则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你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要求开发商保证房屋产权绝对不存在瑕疵、按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保证房屋的质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1-02-28 13:04:00
你必须在15天之内付清剩余房款后再签正式买卖合同,是你的合同义务;开发商在15个工作日内去当地房管局和银行去解押是开发商的义务。各自的义务,各自履行,谁不履行,谁就是违约,违约就按合同的约定处理。
2011-02-28 15: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