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入股了一家快餐公司。三万占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但今年店破产了。我问他们我如果得钱去那里了。他们告诉我是给了其他的股东了。可我们写的合作协议是财政公开,共同享有商业资源,把我入股的钱给其他股东也没有人跟我讲过。请问:他们这样做是否违反了合作协议?
你应该享有和其他股东同等的权益,如未经你的同意,处理了你的财产,属于侵权行为。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6 14:25:30
表述不够清晰,请带好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09-05-26 12:02:0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2009-06-06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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