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于02年1月结婚,婚前有一套房子非产权房。户主是他。户口本上就他一个人。我们有一个女儿现在3岁。现在要离婚我和孩子是否可以分到房子?另外今年我外婆家动迁,我和女儿户口在外婆家,所以分得了40万的动迁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的话如何分配?谢谢
1.按相关法规,户口须落在所租赁公房并实际在该房居住者才有此权利。 2.如您和孩子确一直在此居住且无他房,也应视为共同承租人。 3.您外婆动迁房是公产还是私产?户口何时迁入该房?户口不是房屋产权证书。
2009-05-23 16:52:12
非产权房屋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不予分割,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女儿也无权获得。你分得的动迁补偿款属于婚后一方取得的财产,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3 17: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