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未得到解决,女孩尸体在医院太平间存放,五年后尸体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被太平间管理人员私埋他处,被家属发现后取回,尸体已造成一定损伤,请问律师,他们这种行为侵犯了我们什么权利?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可以要求殡仪馆赔偿,侵犯了死者的人格权,给死者亲属造成了精神损害
2011-03-02 1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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