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2年,因感情问题准备离婚.我俩协商离婚后,他给我30万做补偿.但由于他现在一下子拿不出来,所以协商2年内给我.这样的离婚条件怎样注明才会有法律效益?是写在离婚协议里么 ?还是单独协一个补偿协议?需要公证么?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一起备案。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免费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手机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北京民事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607767393
2011-03-01 11: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