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离婚,因为要钱用,所以要别人出钱买了我的房子,但是别人是用了政府的购房补贴来买的。我是否可以与这人进行公证,以证明这个房子还是我所有,并且是我的婚前财产?
如是你们登记之前买的,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无须公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05-24 10:14:04
如果你将房屋出售并收取购房款,说明房产已不为你所有,公证处不会进行公证。
2009-05-24 10: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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