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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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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年多以后才欠合同!?

咨询者 : fa184827 - 福建     时间 : 2011-02-28 22:20:13    状态 : 已解决



本人2009年8月28日入职,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留单位工作,该公司直到2010年9月1日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要如何要求赔偿?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武云飞   [北京]    13691179637

答:从09年10月至10年8月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2011-02-28 22:19:18

陈福猛   [福建]    13606927210

1年内的部分,可以主张2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等。 ——中国厦门陈福猛律师,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2011-03-01 12: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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