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有一子。我与前妻有四个孩子,均由我抚养成人。我与前妻只有一所老宅,房产归我,由前妻居住。我现在有房产和一个工厂,我和前妻的女儿对我不孝顺,矛盾很深,我可以要求她放弃遗产继承权吗?怎么做?
可以按遗嘱继承办法处理,不分配遗产给她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1-03-01 15:23:20
你和前妻的女儿对你存在不赡养的行为的,你有权取消其继承权。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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