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母亲01年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由我来继承(我与父母同住)。 父亲09年去世,母亲健在。现想把房产过到我名下,母亲没有意见,现二哥不愿意签字。另外大哥在外地目前无法联系,姐姐也联系不上。 请问律师我必须要起诉吗,为什么我拿着已经公证了的遗嘱不能直接过户呢!
没有看到该遗嘱具体是怎么写的,如果该遗嘱是你父母共同做出的,应属于法学理论上说的共同遗嘱,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并没有明确这个概念,在司法实践也没有一个确定的参考标准。个人认为你这份共同遗嘱需要被继承人均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建议你带着该公证遗嘱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河北杰大律师事务所 王刚律师 唐山地区专业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律师
2011-03-01 18: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