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3月1号进入一家外资企业务工的 , 到今天为止刚刚工作了6年,现在公司不给予续签合同了,我想咨询一下是怎么赔偿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赔偿自2008年2月至今的2倍工资
2011-03-01 17:54:15
自2008年1月算起,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深圳吴君瑜律师 咨询QQ:506602448 手机:134 213 98256
2011-03-02 1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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