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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这样的情况可以告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咨询者 : fa185713 - 山东     时间 : 2011-03-02 07:49:16    状态 : 已解决



我2010年8月30日到了公司,因为当时处于失业期间,个人挂档缴纳保险,所以与公司约定暂时不用单位交保险,但为了平衡与别人的工资差额,相约把单位应缴纳的部分以补贴的形式发给我。两个月的试用期后公司一直没发,直到2011年的1月13号,公司突然解聘了一批人,其中有我,14号交接完,当时12月的工资还没发,分管领导谈话说:除了发12月、1月工资外还给1个月的补偿,并且老总和我说等把这几个月的补贴也给我,直到现在他们只给我发到1月份的工资,说我当时没签订劳动合同,不涉及到补偿,那既然这样不守信用,我是否可以当作这些事都没谈过,告他们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可以

2011-03-02 08:50:31

李伟华   [山东]    13697676946

可以告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但你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工资情况。

2011-03-02 10:30:22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1-03-02 18: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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