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的时候,别人拿了套房子来抵欠我父亲的债务,去年,父亲去世了,才发现我父亲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我们想去办理,才发现房屋也不属于当时拿来抵债的那位人,房子也是别人抵给他的,也没过户,房子属于福利房,公司给了第一位员工,然后就一个抵一个,现在房子登记的名字我们也不认识,无法找到,这样我们还有办法证明房子属于我们的吗?(当时拿来抵的时候,就只手写了一张证明)
首先要弄清楚,你父亲的前手债务人对该房屋是否有权进行抵押。若无权,这种抵押是无效的,也就不可能去办理过户。若有权进行抵押,可以要求将福利房变更为产权房,办理过户手续。
2011-03-02 12:2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