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工资问题,我想咨询你。我是某工厂的仓管,上几天,有一家纸箱厂送纸箱到我工厂,在我入职前,都是老板的弟弟负责收货的,这次他也负责收货了,但他就叫我签名,说已经点数了,我就签了,老板也给钱了。但前天,才发现原来数点多了500个,多给了六千多,老板就要我全额赔偿,但我工资才1600元一个月,到目前为止,我还有两个月的工资还没收,我在二月底已经辞职了,现在我就想问,1.我的工资他有权不给我吗?2.是不是一定要我赔偿这六千多元呢?
我觉得你的工资应该能够拿回,要是你能够证明所述的,我觉得你也没有责任赔偿。
2011-03-02 14: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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