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学驾驶的船员,由于刚毕业不懂,2005年和公司签了合同,外派上船工作,由船东给再船发工资,合同约定,由我自己承担保险并返还学校培养费2万,如果违约向公司缴纳5万的赔偿金,我实习20个月才升到三副,两年前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2年合同一直也没得到解决,想在向公司提出解约要回档案,公司提出了7.5万的赔偿金。我自己手上也没合同,我该怎么办,跪求帮助 我两年前提交了辞职报告,但是公司一直扣着档案不给,怎么办,跪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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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23:19:32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11-03-03 12: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