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在上班时间内,被两名不知来路的人打了,单位领导派人来了,住院 检查一开始都是欠医院的,后来医院不给现钱不给用药。等着单位领导给交钱治疗。却等了一张借条,让我哥打借条,意思是我哥困难拿不起医药费,单位先给垫付。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我们应该享有哪些权利。到底算不算工伤
如果因为职务行为被打,则应属于工伤,单位应当负责赔偿。
2011-03-02 21:55:44
应认定为工伤。
2011-03-02 22:02:10
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你们应报警,如果伤势较重,则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同时也应承担你哥哥的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2011-03-02 2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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