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KTV下楼时朋友摔伤,出门时很粗暴的撞倒了一个女孩。他问我干嘛,我当时喝了酒,说:“你说干嘛,就撞你,我还打你呢!”然后我把她揪出来,揪住头发和我们其他两个兄弟把她摁在地上打算动手打她。这时她父亲出来劝架,结果本想打在那女孩身上的拳头打在了她父亲身上。他父亲出来劝架,但因为我们喝了酒很火大,所以就打他,打急了他开始反击。结果造成我方一个人腿部骨折。他们那边也有轻微伤。我们找他们要50万赔偿,过分吗?
他算正当防卫,你们找人家要50万没有依据!
2011-03-02 22:39:52
事情因你而起,而且是你们先行凶在前,无法构成正当防卫。虽然你们受损较大,但并不等于法律站在你们一遍。无论此事如何处理,奉劝你日后遇事要冷静面对,暴力不能解决问题。
2011-03-03 15: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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