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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 : fa186843 - 吉林     时间 : 2011-03-03 16:42:51    状态 : 已解决



打架,是因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但我方给对方头打破,对方两个人,我方四个人,我方两人没有动手,用啤酒瓶子打破对方的头。谁的责任?请问需负法律责任吗?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聂成涛   [北京]    13810624837

你要负法律责任,构成人身侵权。

2011-03-03 16:46:18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涉嫌聚众斗殴罪,同时也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011-03-03 16: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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