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05年由自来水公司以必须单列户为由重新花钱安装了水表水管,水表安装在我家楼下,然后安装管道到我家。2010年11月开始水管出现漏水,漏水位置在水表到我家的中途(我家在三楼,漏水位置在一楼)。因为发现比较晚,今年3月才发现,管道又在楼后,所以漏水很久无人发现,期间又没交水费,后在交费时发现多出不少水费(是我以前费用的N倍)觉得有问题才发现。后找到水公司理论,水公司以表前(指水表)是用户财产,表后才是公司财产为由,认为该部分水费以及换管道的费用得由用户承担。而我认为水表和水管都是你水公司卖给我的,也是由水公司安装,现水管产生不明原因破裂产生的水费和管道费不应该由我来承担。但现在我不给钱他们就停水,我想问问这个水费和管道费该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