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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中,交警说受害者要付刑事责任!天下奇闻!?

咨询者 : fa186940 - 湖南     时间 : 2011-03-03 18:32:24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长沙市宁乡县的村名秦清平。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在2010年的除夕夜我骑摩托在县道上与一辆迎面而来的速度极快的无照酒驾农用三轮发生碰撞,造成我年仅8岁的儿子不幸当场死亡,我也受伤被送进医院。现场是肇事者打了120报警,当时我的亲人只顾抢救我那可怜的儿子,对于事故现场也不懂怎么处理。事后无德的肇事者不闻不问,口出狂言,也不积极配合调解,甚至立案调解人员都找不到肇事者,电话都不接态度也很嚣张甚至对前来参加调解的我的亲属大打出手!使我们痛失亲人的心情更加沉重!调解最终都以失败告终。试问是谁给了他嚣张的资本?此时我们是欲哭无泪!只好忍痛先把儿子下葬,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讨回公道,让肇事者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可就在这时我们向宁乡县交警大队三中队索要事故责任认定时,原来说20天就能作出的认定书又被拖后到再过30天左右。至此我们知道了肇事者嚣张的原因,据现场的亲属诉说那肇事者有酒驾,也不知道交警有没有测!看到我那可怜的儿子我想每位有良知的市民都会为之动容,人命关天岂容你们营私舞弊!在此寻求帮助我们真的不知到怎么办才好了。也公布下肇事者的名字:宁乡县枫木桥乡杏村蒋家组 彭志桥 经办交警:宋学兵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2011-03-03 18:47:42

高敏强   [广东]    1597667164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2011-03-03 19: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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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6 1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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