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刚刚一年零一个月,感情不和,想要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具体条件如下: 1、婚前男方支付给女方4万元彩礼, 2、女方拿男方所给的彩礼钱,买了些家电,当做嫁妆,价值共计在3万元 3、婚后因操办婚礼耗费资金,外欠金额4万元, 4、婚后的一年里共同偿还外欠金额3万元,现欠款1万元。 问题是: 1、离婚后,女方所带过来的嫁妆是否可以带走? 2、若女方可以带走结婚时的嫁妆,女方是否应该偿还男方所给的彩礼钱? 3、我们现在欠款1万元,这是否可以认定我们并无共同财产? 4、怎样分割财产算是依据法律程序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