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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没有民政局的公章是否起效?

咨询者 : fa187110 - 山东     时间 : 2011-03-03 23:01:25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欺骗和吓唬下和前妻签订了一份完全不公平的离婚协议,但是又没有他们欺骗、吓唬的证据,现在想要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在家人看协议书的时候发现协议书上并没有民政局的公章,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能不能要重新签订离婚协议。或其他办法?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丁良振   [山东]    13054963377

协议是双方的,不需要民政局的章,但需在民政局备案;如对财产处置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

2011-03-04 08:00:16

陈胜法   [江苏]    13685112638

离婚没有

2011-03-04 08:04:02

于洪亮   [山东]    400-817-8888

你们是否已离婚,民政局的公章不是本合同有效的关键。除非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证据,或其他的违法情况,建议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律师。

2011-03-04 12:14:52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2011-03-04 17: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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