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京的美食街租了一个小店面准备做小吃,但由于办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时出了些问题,想先挂靠在隔壁的小吃店,把店先开起来,然后执照再慢慢办,不知道这样有没有什么风险呢?需要什么样的协议? 能否帮我拟定一个协议呢? 挂靠肯定会有一定的费用,我准备在协议上写上每个月给的费用数目,直到我办理好执照之后结束,您觉得一般多少比较合理? 备注:我家小店和她家小店同属于一个房东,面积也是一样大小,同样做的是小吃,但是种类又互不干扰。
可以请律师协助下
2011-03-04 10:12:36
这是违法的。
2011-03-04 1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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